
公告日期:2025-07-09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85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领益转债”回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回售价格:100.129 元人民币/张(含息、税)
2、回售申报期:2025 年 7 月 11 日至 2025 年 7 月 17 日
3、发行人资金到账日:2025 年 7 月 22 日
4、回售款划拨日:2025 年 7 月 23 日
5、投资者回售款到账日:2025 年 7 月 24 日
6、回售申报期内“领益转债”暂停转股
7、本次回售不具有强制性,“领益转债”持有人有权选择是否进行回售
8、风险提示: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 100.129 元/张(含息、税)卖出持有的“领益转债”。截至目前,“领益转债”的收盘价高于本次回售价格。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9、在回售资金发放日之前,如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券持有人的该笔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领益转债”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及《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领益转
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现就“领益转债”回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售条款概述
(一)导致回售条款生效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领益转债”
2025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可转债募投项目“田心制造中心建设项目”、“精密件制程智能化升级项目”、“智能穿戴设备生产线建设项目”的部分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52,682.05 万元变更用于增加原募投项目“碳纤维及散热精密件研发生产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47,682.05 万元以及实施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人形机器人关键零部件及整机代工能力升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5,000.00 万元。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6 月 1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
经股东大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的权利。同时,“领益转债”的附加回售条款生效。
(二)附加回售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附加回售条款具体内容如下:若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以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向公司回售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权利。在上述情形下,债券持有人可以在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在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自动丧失该回售权(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方式参见第十一条赎回条款的相关内容)。
(三)回售价格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其中:i=0.20%(“领益转债”第一年计息年度,即 2024 年 11 月 18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7 日的票面利率);
t=235 天(2024 年 11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