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18 18:22:05 股吧网页版
领益智造: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5-075
债券代码:127107 债券简称:领益转债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领益智造”)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和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五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5 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3,500,000 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对子公司、子公司对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
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7 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领胜城”)与交通银行签订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所形成的金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别 股东大会审议通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本次使
过的担保额度 用的担保额度

资产负债率≥70% 2,000,000.00 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16,000.00
的控股子公司

合计 2,000,000.00 - 16,000.00

被担保人江苏领胜城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 好,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并能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 风险总体可控。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债务人:领胜城科技(江苏)有限公司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支)行

1、主债权

公司担保的主债权为主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主债权,包括 交通银行根据主合同向江苏领胜城发放的各类贷款、透支款、贴现款和/或各类 贸易融资款(包括但不限于进口押汇、进口代收融资、进口汇出款融资、出口押 汇、出口托收融资、出口发票融资、出口订单融资、打包贷款、国内信用证押汇、 国内信用证议付、国内保理融资、进出口保理融资等),和/或者,交通银行因已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或担保函(包括备用信用证,下同)而对江苏领胜城 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以及交通银行因其他银行授信业务而对江苏领胜 城享有的债权(包括或有债权)。主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16,000 万元,贷款期限为
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9 年 6 月 6 日。

2、保证责任

《保证合同》项下的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

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 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 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交通银行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