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ST 八菱 公告编号:2025-073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5 年 7 月修订)(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将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
于向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公告》《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等相关公告,并通过公司官网(www.baling.com.cn)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包含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12 日—2025 年 8 月 21 日,公示期 10 天。
现公示期已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
二、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经核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亦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