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1
证券代码:002581 证券简称:未名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4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再审审查终结,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再审申请被驳回
2、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
3、涉及的金额:3,048.02 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公司已根据本次诉讼事项二审判决全额计 提预计负债和损失,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2 月,自然人沈祥鑫与公司因缔约过失发生纠纷,对公司提起诉讼。
2024 年 9 月 29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
浙 0102 民初 2640 号,判决驳回沈祥鑫全部诉讼请求。应收案件受理费 224,703
元,由原告沈祥鑫负担。原告不服民事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5 年 4 月,公司收到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
浙 01 民终 11002 号,判决如下:一、撤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2024)
浙 0102 民初 2640 号民事判决;二、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对北京北大
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不能返还沈祥鑫 60,960,436.85 元的二分之一承担 赔偿责任,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三、驳回沈祥鑫的其他诉讼请求。
诉 讼 的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5 年 5 月 6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不服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浙 01 民终11002 号二审判决,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再审本案。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
浙民申 1369 号,审查终结裁定如下:驳回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其他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
1、关于沈祥鑫与公司等缔约过失责任纠纷案件可能产生的相关责任,基于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公司已根据本次诉讼事项二审判决在 2024 年度全额计提预计负债和损失,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产生负面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审计报告为准。
2 、 公 司 郑 重 提 醒 广 大 投 资 者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3、公司将持续依法依规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未名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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