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7-02
证券代码:000573 证券简称:粤宏远 A 公告编号:2025-037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业务,期限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业务正常运营和发展以及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的回报率,为公司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及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合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该额度。在前述额度内,金额可滚动使用,单笔委托理财所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3.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投资理财,主要投资于保本且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允许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理财产品以及其它收益波动大且风险高、期限长等类型的金融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无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况。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属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额度内拟投资的标的为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在 7.5 亿元的额度内,授权管理层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确定单次投资金额,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和决定办理委托理财相关具体事宜,如签署相关理财合同或协议等;期限内购买每笔理财产品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会议,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委托理财主要投向保本且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仍存在以下风险: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理财产品收益存在不确定性,
存在固有的市场风险;发行方或相关机构的信用水平可能导致兑付风险;部分产品存在封闭期,无法随时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拟采取的风控措施
公司筛选资质优良、风控健全的合格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实施与风险承受能力匹配的投资。审慎关注流动性,确保理财行为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具体实施中包括:(1)产品筛选:选择保本低风险、高流动性理财产品,动态了解其运作情况;(2)投后监控:财务、证券及内审部门跟踪产品表现,发现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应对;(3)监督机制:监事会或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必要时引入第三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四、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且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影响正常经营。适度理财可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取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本次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及其他相关规定与指南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最终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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