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04 20:18:12 股吧网页版
*ST步森: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002569 证券简称:*ST 步森 公告编号:2025-048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方维同创”)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拟关联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拟关联借款 2,000 万元,借款有效期为 2 个月。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浙江步森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2025 年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鉴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现金流较为紧缺,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存在较大困难。为贯彻落实公司经营发展方案,保证日常经营正常开展,公司根据目前的融资状况
及近期的资金需求,拟向方维同创借款人民币 2,000 万元,借款有效期为 2 个月。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出借人实际融资成本,借款利率(年利率)定为 5.00 %,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合同文件。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方维同创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向全体董事通报了关联交易有关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杨智、刘锋、李红回避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投票表决。

(2)董事会表决情况:2025 年 8 月 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6 票同
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交易金额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宝鸡方维同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大道盛世广场投资大厦 20 层 201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宝鸡财华智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出资额:1625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303MADMMQ685E

成立日期:2024-06-0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策划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社会经济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方维同创系公司控股股东,截止公告披露日持有上市公司 14.81%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经查询,方维同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 2,000 万元;

2、资金用途:业务开展,补充资金流动性;

3、借款有效期:2 个月,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借款利率:借款利率(年利率)为 5.00 %;

5、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6、协议的生效条件:借款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完成各方应尽的审批程序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7、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业务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公司近期融资安排、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占用资金天数计息,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借款系公司根据当前的融资状况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