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沃科技终审判决:五被告合计需支付补偿款7.11亿元
来源:财中社
7月25日,天沃科技(002564)发布关于公司与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余氏投资控股(上海)有限公司、上海协电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上海能协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上海能衡电力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诉讼进展。公司为原告。
2025年7月24日,公司收到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因相关方未在规定期限届满前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2025年4月28日,公司收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五被告合计需向公司支付补偿款7.11亿元。
2025年一季度,天沃科技实现收入6.05亿元,归母净利润183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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