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股票代码:002562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1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维生素”)提供总额不超过 4 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医药”)提供总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者总裁办理和签署相关担保事宜及材料,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的公告》(2025-025)、《关于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38)。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25 年保字第 210801033 号),约定公司为兄弟维生素在招商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ZB1565202500000026),约定公司为兄弟维生素在浦发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6122824-001),约定公司为兄弟医药在北京银行借款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仟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即 2025 年 8 月 19 日起到 2026 年 8 月 18 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
债务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
被担保债权:债权人在自 2025 年 8 月 19 日至 2026 年 5 月 21 日止的期间内与债务人办
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前述期间是最高额担保债权的确定期间,即“债权确定期间”),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前述主债权本金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敞口伍仟万元整为限。
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三)《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
债务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被担保主债权(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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