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上海徐家汇商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上午在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 1000 号九楼
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8 月 11 日以邮件和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出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独立董事 3 名。本次会议由独立董事张奇峰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会议就提交的议案形成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拟就徐家汇商圈项目签署合作意向书补充协议的审核意见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就徐家汇商圈项目签署合作意向书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徐家汇商城集团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商发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约定商发公司将其拥有有效所有权的位于衡山路 932 号物业在改造完成后整体租赁给公司经营。
2025 年 6 月,公司将全资子公司欧绅(上海)服饰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六百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六百商管”),经营范围变更为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餐饮管理等,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 5,000 万元,并明确新六百商管作为本项目的承租及经营主体。
目前,为加快推进本项目筹开的前期招商工作,商发公司与新六百商管公司拟签订合作意向书补充协议,约定新六百商管公司共同参与商户及其他第三方合同的谈判和确定,并协调商户的装修施工工作等内容。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有利于推进本项目筹开进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审核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六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拟与上海徐汇商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衡山路 918 号建汇大厦北部裙房的 1-5 层商场(房地产权证号码:沪房地市字(2000)第 000863 号),建筑面积 2,306 平方米,并纳入“新六百 YOUNG”项目统一运营。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该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中长期战略需要,对于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和提升经济效益具有积极作用,相关决策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张奇峰 余明阳 金 铭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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