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17:41:05 股吧网页版
通达股份: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2560 证券简称:通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8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河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34 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

经查,我局发现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募集资金置换未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是会计政策变更未经董事会审议且未及时披露。

三是会计核算不准确导致虚增 2024 年利润总额。

四是未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三会运作不规范。

五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不规范。

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13 号)第二十六条、《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 号)第三十一条、《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第一百一十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四项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

马红菊作为公司董事长、曲洪普作为公司总经理、闫文鸽作为公司财务总监、刘志坚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勤勉尽责,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182 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红菊、曲洪普、闫文鸽、刘志坚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该《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将按照河南证监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认真总结并吸取教训,切实提高合规意识。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以此为鉴,持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6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