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河南通达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达股份”或“公司”)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拟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626 号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33,156,830 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 74,906,367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8.01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599,999,999.67 元。扣除承销、保荐等费用 10,288,111.8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9,711,887.81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信验字[2020]第 4-00033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以上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管理。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定使用募集资金 27,000.00 万元,因生产工艺优化、生产线组织模式改善、生产效率提高,公司于 2022 年 9 月将“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调整为 17,000.00 万元,原承诺使用的10,000.00 万元募集资金变更至“航飞航空飞机柔性装配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使用。
该等变更经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过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后实施。结合项目实际投产进度安排,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该项目预计完成时间由
2023 年末调整至 2024 年末,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过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
“新都区航飞航空结构件研发生产项目”原定建设周期 24 个月,完工时间为
2022 年末,因本项目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0 月到账,且该项目建设用租赁厂房于
2021 年下半年交付,公司于 2023 年 1 月将预计完成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 31 日调整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该等变更经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结合项目实际已投入产能与预计产能情况,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了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将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承诺投入金额从 14,725.91 万元调整至 10,776.56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及前期现金管理取得的投资收益合计 4,509.69 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将该项目预计完成
时间由 2023 年末调整至 2024 年末,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并经过公司 2023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0 日、2023 年 1 月 13 日、2023 年 12 月 9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投资项目 实施主体 调整后募集资 计划完成 结项时间
号 金投资金额 时间
1 航空零部件制造基地建 成都航飞航空机械 17,000.00 2024 年末 2024.12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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