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5
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9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2
月 21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750 万股,每股面
值 1 元,每股发行价 37.5 元。截至 2011 年 2 月 24 日止,本公司共募
集资金 1,406,25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302,266,439.05 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 100006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30,568.03
万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3,493.33 万元;(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应置换募集资金 3,918.65 万元,由于已置换资金的两个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前期已投入并置换的募集资金 425.32 万元全部退回了募集资金专户,故实际置换募集资金为 3,493.33 万元);2011 年度起至 2024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 130,568.03 万元,2025 年度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4,753.98 万元,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4,412.59 万元,全部存放募集资金
专户。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于 2022 年第五届第七次董事会重新修订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专户资料,且公
司 1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 万元或募集资
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及商业银行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
2011 年 3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合肥科学大道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五里墩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政务区支行、中国银行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2011 年 5 月及 2013 年 9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
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分别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6 年 6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银行蚌埠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18 年 6 月,公司及下属公司与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止目前,除中信银行蚌埠分行、兴业银行合肥政务区支行、杭州银行合肥分行三个募集资金账户外,其他账户随着相关募投项目的结束已注销。
上述所有监管协议的履行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账号 截止日余额 存储方式
中信银行蚌埠分行 8112301012800162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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