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3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5-060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
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12 日分
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份来源:公司定向增发 A 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授予 1,163.00 万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44%。
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做出相应调整。
4、激励对象: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技术、管理、业务人员 26 人,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6、等待期:
授予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个月、36 个月。
7、行权安排: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30%
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
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40%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如相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各行权期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者未满足当期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如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发生变化,继续执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的,经董事会及/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可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某一行权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取消行权或者终止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8、行权价格: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股 3.93 元。
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
9、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包括公司层面考核,具体如下:
行权安排 考核目标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一个行权期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5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00%;
2、2025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3,000.00 万元。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二个行权期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6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6.50%;
2、2026 年归母扣非净利润不低于 6,000.00 万元。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第三个行权期 1、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准,2027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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