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25-047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07 月 11 日以
电子邮件、微信等方式发出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07 月 14 日(星期一)在金新农大厦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公司副董事长张国南先生现场出席,其他董事通讯出席。会议由副董事长张国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献忠先生、张国南先生、李广清先生、代伊博女士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有效地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
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崇立律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发表了法律意见。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献忠先生、张国南先生、李广清先生、代伊博女士回避表决。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此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祝献忠先生、张国南先生、李广清先生、代伊博女士回避表决。
为具体实施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授权期限至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
1、授权董事会确定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日及授予对象;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时,按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权益行使数量;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缩股、派息等事项时,按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相应调整权益行使价格;
4、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权益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并办理授予权益所必需的全部事项;
5、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限制性股票或
者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授权董事会可将前述限制性股票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或者调整至预留;
6、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授权董事会可将前述股票期权分配至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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