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4 18:30:13 股吧网页版
春兴精工: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到期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5


证券代码:002547 证券简称:春兴精工 公告编号:2025-061
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到期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约定,苏州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生智汇”)应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按8.06亿元的价格向仙游县鼎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盛投资”)回购位于元生智汇产业园内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为公司及元生智汇提供回购及租金的增信服务,公司、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并向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游国财”)支付了3.99亿元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在回购时转回元生智汇用于支付回购款。截至目前,元生智汇尚未完成前述回购,元生智汇尚未收到3.99亿元保证金。

2、截至2025年7月13日,元生智汇尚欠鼎盛投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共计645万元、土地和厂房的租金共计3,535.48万元,合计金额已超过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0%。

3、若后续仙游国财代元生智汇履行回购并支付租金,或将会引发公司、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的反担保责任,剔除已支付的3.99亿元保证金后,其实际可能需承担的担保义务包括回购本金4.07亿元以及应付的租金。

4、公司正与仙游县政府、仙游国财、鼎盛投资等相关方就后续事宜进行协商,力争妥善解决上述事项。如无法妥善解决上述事项,公司、元生智汇等可能会面临进一步的诉讼、仲裁等事项,也可能需支付相关违约金等,或将会影响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开展,进一步加大公司资金压力,并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元生智汇售后回购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订<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的议案》《关于签订<海峡元生基金份额回购代付协议>的议案》《关于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的增信服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并已经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当时为一揽子解决元生智汇及相关方债务事项,经多方协商,签署了《元生智汇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仙游县元生智汇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转让回购协议书》《关于为仙游县仙财国有资产投资营运有限公司的增信服务提供反担保的议案》等合同,根据相关约定:

1、鼎盛投资以人民币8.06亿元的价格购买元生智汇位于元生智汇产业园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同时以每月180万元租金回租给元生智汇,且元生智汇需在不晚于2025年7月13日前对前述厂房土地进行回购。

2、上述期间的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由元生智汇承担,元生智汇支付给鼎盛投资,由鼎盛投资向税务机关缴纳。

3、由仙游国财为公司及元生智汇提供回购及租金增信服务,公司、仙游得润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持有其56.1417% 股权)为仙游国财提供反担保。

4、元生智汇需将土地转让款中的3.99亿元支付给仙游国财作为回购保证金,回购时将转回元生智汇用于支付回购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签订<工业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书>暨公司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二、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7月13日,元生智汇尚未按约定回购相应的厂房及土地,亦未收到仙游国财应在回购时转回的3.99亿元保证金;元生智汇尚欠鼎盛投资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共计645万元、土地和厂房的租金共计3,535.48万元。

公司成立了专项工作组与仙游县政府、仙游国财等相关方就后续事宜进行协商,力争妥善解决上述事项。公司已就相关事项发函至仙游县政府,请求综合相关情况就回购时间延期、给予一定的租金减免、协调鼎盛投资在事项洽谈中给予时间处理相应的租金和税款等。

后续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事项的进展,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可能的影响

1、元生智汇成立于 2016 年 5 月,主要从事与消费电子业务相关的生产与制
造,因消费电子行业竞争激烈,产品利润率低,资金占用周期长,导致其持续亏损,经营不达预期。2019 年底,元生智汇拟进行业务规划调整,暂……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