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5-039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完善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并形成决议,与会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汤宪东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
汤宪东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选举的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8月27日
附件:简历
汤宪东:男,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83年出生,汉族,本科学历;历任四川省开元集团有限公司会计、主办会计、财务助理,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2025年1月至今任四川省汇元达钾肥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兼任海南谷迪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上海汇沅达化工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
截至目前,汤宪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因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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