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管理办法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规范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接待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接待及与外界的沟通和交流,提高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投资者调研接待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媒体、证券机构的调研、一对一的沟通、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路演、投资者说明会、新闻采访等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价值认同的工作。
第二章 目的和遵循的原则
第三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在于规范公司在接受调研、采访、沟通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及公平性,增进资本市场对公司的了解和支持。
第四条 公司接待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人员在进行接待活动时,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或者暗示等方式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
(二)诚实守信原则:公司的接待工作本着客观、真实和准确的原则,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也不得有夸大或者贬低行为;
(三)保密原则:公司的接待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也不得在公司内部刊物或网络上刊载非公开的重大信息;
(四)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公平;
(五)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将主动听取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
第三章 责任人和接待人员素质要求
第五条 公司接待事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为公司董事长,主办人(直接责任人)为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做好接待工作。公司证券部负责接待事务具体工作,由董事会秘书直接领导。董事长可以授权董事会秘书负责处理接待工作。除本办法确认的人员或合法授权的人员外,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不参与接待工作。公司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业务往来过程中,应婉言谢绝对方有关公司业绩、签订重大合同等提问。
第六条 公司从事接待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
(一)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素养,诚实守信;
(二)具备良好的专业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
(三)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
(四)全面了解公司以及公司所处行业的情况。
第四章 接待工作
第七条 原则上,公司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前三十日内以及季度报告披露前十日内,不接受投资者的调研活动。
第八条 公司可以通过举办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说明会、专题研讨会等投资者关系活动,就公司的经营、财务等情况广泛与投资者沟通和交流,但仅限于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得提供未公开的重大信息。根据需要,可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或其他经授权的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必要时可邀请保荐代表人等中介机构或者专门机构出席。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九条 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应当采取便于投资者参与的方式进行。公司应当在投资者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召开前发布公告,说明活动时间、方式、地点、网址、公司出席名单和活动主题等。
第十条 在进行投资者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等活动前,公司应确定投
资者、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股价敏感事项、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测出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应告知投资者、分析师关注公司公告,并就信息披露规则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
第十一条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前,需提前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进行沟通(见附件1);待公司同意后,将对来访人员进行接待预约登记(见附件2),并签署承诺书(见附件3);交流沟通的过程中应做好书面记录(见附件4),参加调研的人员和公司董事会秘书或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