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10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
的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对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袁其荣先生、袁鹏先生、胡蓁女士、徐俊先生、左声兵先生和独立董事候选人魏朱宝先生、朱克亮先生、沙风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审查,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但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三、经审查,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能力,同时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要求。其中,魏朱宝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提名袁其荣先生、袁鹏先生、胡蓁女士、徐俊先生、左声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魏朱宝先生、朱克亮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先生、沙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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