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10 17:04:08 股吧网页版
海联金汇: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11


证券代码:002537 证券简称:海联金汇 公告编号:2025-059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进一步推动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智能制造产业的长期布局和稳健发展,2023年12月28日,公司与北京智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海德威科技集团(青岛)有限公司等合伙人签署了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设立新余智科碳氢新动能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或“基金”),重点投资新能源(含氢能)、新材料及汽车电子相关行业的优质企业等。合伙企业拟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9,21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2023年12月29日,合伙企业已取得新余市渝水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通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9,210万元人民币,已于近日全部实缴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合伙企业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联金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