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
专项审核报告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专字[2025]200Z0988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专项说明的专项审核报告
容诚专字[2025]200Z0988号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顺风能”或
“公司”)编制的《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进
行了审核。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对会计估计变更进行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是天顺风能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一历史财
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专项说
明发表审核意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记录和文件等我们认
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天顺风能管理层编制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编
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天顺风能的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天顺风能披露专项说明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此页无正文,为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容诚专字[2025]200Z0988号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潘胜国
中国注册会计师:
李朝蒙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胡进福
2025 年 8 月 20 日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估计变更的专项说明
天顺风能(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08 月 20 日召开第六届董
事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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