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财互联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依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现拟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关于设立外商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关 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于外商投资股份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国家 司”。)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采取发起设立的方 公 司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商 资 批
式成立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2007]1818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
司”。) 江苏省盐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公 司 经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商 务 部 商 资 批 营 业 执 照 , 公 司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为 :
[2007]1818 号文件批准,由盐城丰东热处理有 91320900608684500T。
限公司依法变更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在江苏省盐城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
得营业执照,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320900608684500T。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系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
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
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
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
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 第九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
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任。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 第十五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
权利。 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 格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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