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Shanghai STEP Electric Corporation
(上海市嘉定区思义路1560号)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写字楼 2 座 27 层及 28 层
二〇二五年七月
公司声明
1、本公司及全体董事、审计委员会、全体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重大事项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控股股东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因此,发行对象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发行对象认购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发行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在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3、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 7.99 元/股。公司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做出相应调整。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4、公司本次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152,504,097 股,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
总股本的 30%,符合中国证监会《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的相关规定。
如本次发行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证券监管机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有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的,公司将根据最新规定、监管意见或审核要求等对发行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发行股份数量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发行股数按照总股本变动的比例相应调整。
5、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通过本次发行认购的股票,自股份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限售期结束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办理。
6、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拟募集资金总额为 121,850.77 万元,并以中国证
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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