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7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七月
目 录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6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四、发行人的设立...... 7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0
六、发行人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10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11
八、发行人的业务......11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11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12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12
十二、发行人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12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13
十四、发行人股东会、董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13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 13
十六、发行人的税务...... 14
十七、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14
十八、发行人募集资金的运用...... 14
十九、发行人的业务发展目标...... 15
二十、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15
二十一、结论...... 15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发行人、新时达、 指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海尔卡奥斯工业 指 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控股股东
智能
本次发行、本次 指 新时达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向特定对象发行
《 股 份 转 让 协 指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议》
《表决权委托协 指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
议》
《 一 致 行 动 协 指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
议》
《 股 份 认 购 协 指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
议》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补充协议》 指 《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
安排等相关事项的补充协议》
本所、中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工作报告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律师工作报告》
法律意见书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再融资注册办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法》
《审核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5 年修
订)》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
《证券法律业务 指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
《证券法律业务 指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执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法律类第 2 号:律师事务所从事首次公
事首发法律业务 指 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法律业务执业细则》
执业细则》
《公司章程》 指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最近三 指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2025 年 1-3 月
年一期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法律意见书表述之目的,暂不包括中华
中国、境内 指 人民共和国拥有主权的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
区及中国台湾地区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法律意见书中若出现总数合计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存在不符的,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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