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6
证券代码:002527 证券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25-051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2025 年 2 月 14 日,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纪德法、刘丽萍、纪翌与青岛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签署《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协议》《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纪德法、刘丽萍、纪翌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66,306,129 股股份转让给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以下简称“本次协议转让”),并将其持有的剩余上市公司127,583,569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在委托期限内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全权委托予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行使,委托期限为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交割日起至上市公司向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发行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之日止或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交割日起满 18 个月孰晚者(以下简称“本次表决权委托”);同时,上述期限内,纪德法、刘丽萍、纪翌与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保持一致行动关系。
同日,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与上市公司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拟以现金认购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152,504,097 股股票(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 3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可能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照拟发行股数计算,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将直接持有上市公司218,810,226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6.83%。
2025 年 2 月 22 日,纪德法、刘丽萍、纪翌与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签署《关
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安排等相关事项的补
充协议》,为了促进上市公司更好的发展,各方应共同尽最大努力尽快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顺利完成,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法完成或实施的,则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期限相应延长直至后续上市公司向海尔卡奥斯工业智能定向发行股票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之日止;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交割日起 18 个月内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的,则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期限自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手续之日起自动延长 18 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7 日、2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表决权委托协议><一致行动协议>及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08)和《关于股东签署<关于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之表决权委托和一致行动安排等相关事项的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5-023)及相关公告。
二、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确认书》及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协议转让已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转让合规确认,并于 2025 年 6 月 24 日完成了相关股份的过户
登记手续。同时,根据交易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本次表决权委托与一致行动安排已生效。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动安排完成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数量及表决权数量变动如下:
本次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 本次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及一致行
股东名称 动安排完成前 动安排完成后
或姓名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表决权
(股) 比例 (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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