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60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情况:2025 年 8 月 1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工商变更企业类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光正投资有限公司将审议通过后的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对此,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披露了
《关于持股 1%以上股东增加临时提案暨 2025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融合北路 266 号);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永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32 人,代表股份135,062,59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05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29,168,7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13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5,893,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8%。
8.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5,893,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8%。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1 人,代表股份 5,893,88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68%。
会议由董事长周永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邵丽娅、李柯迪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参与表决,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部分激励对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882,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670%;
反对95,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7%;弃权8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4,18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11%;反对 9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03%;弃权 84,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6%。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4,705,8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9%;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反对 224,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59%;弃权132,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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