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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4 16:56:03 股吧网页版
光正眼科: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5


证券代码:002524 证券简称:光正眼科 公告编号:2025-051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221 人,本次可解除限售股份数量总额为 1,957,500.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76%。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5 年 8 月 7 日。

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3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与授权办理上述解锁事宜。公司按照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了本次解除限售期的相关解锁事宜。首次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共 221 名,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总额为 1,957,5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3776%。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概述

1.2023 年 8 月 2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就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9 月 6 日,在公司内部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除因输入有误导致 5名拟激励对象的姓名与其身份证登记的姓名不一致,监事会已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以及 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原 289 人调减至 286 人外,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其他任何异议或不良反应。2023 年 9月 7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74)。

3.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3 年 9 月 13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5.2023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公告(新增股份)》(公告编号:2023-090),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新增部分授予 149 名激励对象合计 341.5054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66%。授予的股份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上市流通。

7.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披露《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登记完成公告(回购股份)》(公告编号:2023-091),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股份部分授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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