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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1 17:01:22 股吧网页版
齐峰新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1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 年 9 月 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上
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三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 2025 年 9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表决意见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钩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

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

100 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

1.00 √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修改公司及子公司提

2.00 √

供担保的议案》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 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
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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