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7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10日以邮件、送达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参加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参会7名。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安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025 年 半 年 度 报 告 全 文 及 摘 要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登 载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根据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2,321,850.29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160,182,791.76元。经提取法定公积金、准备金后,公司2024年度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1,466,021.09元。综合考虑当期利润情况:2025年上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3,076,980.15元,母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207,594,043.35元,截至2025
年6月30日累计可供全体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1,041,749.44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2025年半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现有总股本560,061,05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元(含税),分红金额为56,006,105.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董事会认为: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阶段、经营情况和自身资金计划安排等实际情况,是公司在高质量稳健发展的同时,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的体现,有助于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鉴于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已由李学峰先生变更为李安东先生。同意修改董事会对李学峰先生关于担保事项的授权,变更为授权李安东先生在2025年6月11日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批准办理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此外,根据业务需要,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淄博欧木提供担保在2025年度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期间的金额由“共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变更为“共计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期间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债权融资及相互提供担保。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公司定于2025年9月8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的《关于召开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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