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2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3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24 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
码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100 √
所有提案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
董事的议案》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5年 6 月 12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5年6月26日 9:30-11:30,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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