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5 20:52:55 股吧网页版 发布于 辽宁
挺好挺好,符合预期。

挺好挺好,符合预期。

2025-09-05 21:12:49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收购价,已经能封死了未来旷达科技股价的下跌空间,只能上不会下。。。

收购条款里肯定有关于“芯投微”对旷达科技所有股东的保密保护条款,“芯投微”不会从旷达科技主体里被拿走,当然,也是沈老板所持有剩余股份的利益。

期待未来旷达科技的二次三次再停牌。。。。株洲国资后面的真正接盘者也会走向前台。

2025-09-05 21:17:59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既然沈老板的股份有锁定期,,,,反过来说“芯投微”也会在锁定期内完成股份化进程。

2025-09-05 21:23:32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株洲国资花这么大的价钱,成为旷达科技第一大股东,那么未来“芯投微”股份化资本化,也只能在旷达科技这个框子里完成。

2025-09-05 21:32:31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现在的“芯投微”资产实际是55亿元的债务,必须由旷达科技这个主体来解决,解决的办法就是定向增发增发增发,,,,,,而配股也可以,但那样会增加旷达科技的整体股本,大股东也有压力,不合算。

所以说,“芯投微”跑不了。。。等待等待等待未来的更大利好。。。

2025-09-05 21:35:48  作者更新以下内容

要是复牌公告再加上一条就更好了,,,就是复牌日,股价不受涨跌幅限制,那才带劲。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