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旷达科技,股票代码:002516)自2025年9月8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停牌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30 日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的通知,其
正在筹划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转让事宜。沈介良先生拟将其持有的占公司总股本约 26%-29%的股份转让给某国有控股企业,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鉴于上述事项尚在筹划中,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的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
票简称:旷达科技,股票代码:002516)自 2025 年 9 月 1 日开市起停牌,预计
停牌时间不超过 2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 日披露于《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
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旷达科技,股票代码:002516)自 2025 年 9月 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 3 个交易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 披 露 于《 证券时 报 》《 中 国证券 报 》和巨 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二、进展情况
2025 年 9 月 5 日,沈介良先生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签署了《沈介良与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旷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沈介良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411,834,83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8%。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5.39 元/股,股份转让的交易价款合计为人民币 2,219,789,739.09 元。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沈介良不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将变更为株洲启创一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三、复牌安排
为保证公司股票的流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6 号——停复牌》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旷达科技,股票代码:002516)自
2025 年 9 月 8 日(星期一)上午开市起复牌。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尚需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尚需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审查;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合规性确认意见;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上述事项的完成情况将影响本次交易的进行,若过程中出现影响本次交易的重大风险,则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股票复牌后,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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