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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15 17:33:06 股吧网页版
旷达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审议2项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1.00及议案2.00中子议案2.01-2.03需经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4、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6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凯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15日下午14︰30。

5、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雪堰镇旷达路1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参与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3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768,699,04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2626%。

其中: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756,758,7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4508%;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11,940,3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118%。

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65,950,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25%;反对2,6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08%;弃权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9,675,2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8776%;反对2,61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56%;弃权12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67%。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关于制定、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46,8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614%;反对8,596,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3%;弃权1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67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5517%;反对8,596,4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9.1942%;弃权155,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541%。

本议案同意股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本议案获 表决通过。

2.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759,943,71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10%;反对8,604,93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94%;弃权15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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