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二○二五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 3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 4
第四章 预警、预防机制 ...... 5
第五章 突发事件的处理 ...... 5
第六章 应对突发事件的保障工作 ...... 8
第七章 奖惩 ...... 8
第八章 附则 ...... 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处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生产经营安
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公司资产安全和企业稳定,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突发事件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遭遇突然发生、严重
影响、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影响证券市场稳定的公司紧急事件的处置。
本制度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影响,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一)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纷争诉讼,或出现严重分歧;
3、公司与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而无法调回。
(二)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持续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无持续经营能力;
4、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三)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重大影响;
4、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5、公司内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造成公司正常经营受到影响。
(四)信息类
1、公司股价出现频繁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对公司问题集中、不实、负面报导或分析;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存在重大遗漏或错误、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签订重大合同等敏感信息泄密对公司股价造成了重大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第三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三条 公司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
对。公司成立处理突发事件领导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管理以及处置工作,其中公司总裁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组员由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四条 应急领导小组是公司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公司突
发事件应急处理,就相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对外发布相关事件信息。
主要职责包括:
1、决定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处理系统;
2、拟定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理工作;
4、协调和组织突发风险事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宣传报道工作,拟定统一的对
外宣传解释口径;
5、负责保持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有效联系和衔接;
6、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四章 预警、预防机制
第五条 预警和预防制度。公司各部门、各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分支机
构责任人作为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工作第一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及汇报部门或公司有关情况,做到及时提示、提前控制,将事态控制在萌芽状态中。
第六条 预警信息的传递及处置。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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