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2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5-068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运作机制,提升治理效能,公司拟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调整为7名,其中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董事1名。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并废止附件《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和条款,因新增或删减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除此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 第一条 为维护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股东、员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订本章程。
2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人。 人。董事长辞职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
表人,法定代表人的产生和变更按照本章
程相关规定办理。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
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
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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