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30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5-03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
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拟对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 2025 年和 2026
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同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6 月 29 日至 2024 年 7 月 9 日期间,公司通过内部张榜及邮件通
知的方式,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4 年 7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告编号:2024-057)。
3、2024 年 7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时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 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60)。
4、2024 年 7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0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
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关于向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5、2024 年 8 月 14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登记完成的公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公司最终向 107 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限制性股票 2,235.60 万股,占授予前上市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约为 6.33%。公司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为 2024 年 8 月 15
日。
6、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同意对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按规定不得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78,3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
价格为 1.80 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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