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年9月修订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要求和基本原则 ...... 3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职责及设置 ...... 4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 6
第五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的信息披露 ...... 11
第六章 附则 ...... 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质量不断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要求和基本原则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要求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得出现以下情形:
(一)透露或通过符合条件媒体以外的方式发布尚未公开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发布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作出夸大性宣传、误
导性提示;
(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价格作出预期或者承诺;
(四)歧视、轻视等不公平对待中小股东的行为;
(五)其他违反信息披露规则或者涉嫌操纵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三)主动性原则。公司应当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部门的职责及设置
第五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担任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当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会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应当妥善安排采访或者调研过程。接受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应当就调研过程和会谈内容形成书面记录,与采访或者调研人员共同亲笔签字确认,董事会秘书应当签字确认。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全面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业务制度和流程,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情况下,负责策划、安排和组织各类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是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负责配合董事会秘书进行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部门负责人、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增强其对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和规章制度的理解,树立公平披露意识。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核心人员进行网络信息的管理和监控,防止通过非正式渠道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的其他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及其责任人应当配合董事会秘书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主动提供相关信息。
第四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第十一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一)投资者,其中包括大机构投资者以及中小投资者,还包括在册投资者以及潜在投资者;
(二)财经媒体、行业媒体和其他相关媒体 ;
(三)证券分析师、基金经理和行业分析师;
(四)投资者关系顾问;
(五)证券监管部门以及相关政府机构;
(六)其他相关机构。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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