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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3 17:08:33 股吧网页版
山东墨龙: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14


证券代码:002490 证券简称:山东墨龙 公告编号:2025-042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
号:2025-034),决定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 6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选董事的议案》,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4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为了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控股股东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于 2025 年 6 月 13 日向公司董事会书面递交了《关于增加山东墨龙
2024 年度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函》,提请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十五条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公司不得提高提出临时提案股东的持股比例。除前款规定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会通知后,不得修改股东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者增加新的提案。股东会通知中未列明或者不符合第十四条规定的提案,股东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寿光墨龙控股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 235,617,000 股 A 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29.53%。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增加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
会临时提案的提案人资格、提案时间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董事会同意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刊登的《关
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不变。

公司已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25-043),敬请各位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山东墨龙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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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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