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25-035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自有资金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场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或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投资金额: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
履行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风险提示:公司将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把关,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该项投资可能受到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导致收益波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投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盘活公司证券资产并提高收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含质押证券资产等方式)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或购买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以取得一定投资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投资种类:包括场外衍生品(包括但不限于场外期权和收益互换)或底层含场外衍生品的资管产品,挂钩标的资产包括证券、指数、商品、利率等,也可包括上述基础资产的组合。
投资额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投资金额(包括交易保证金、权利金等)不超过2 亿元,在本额度范围内,用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本金及投资收益可循环使用。
投资期限:本项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合约期超过了本项授权期限,则授权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终止之日。
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管理:授权公司证券投资领导小组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决策与实施等各项工作。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事项预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 市场风险: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证券市场波动、标的行业周期、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等多种因素的影响,标的市场价格会产生波动,公司的资金安全及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 流动性风险:投资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相应产品价格因素的影响,需遵守相应的交易结算规则和协议的约束,相比货币资金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3. 操作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公司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交易操作或未能充分理解投资产品的信息,将存在一定的操作风险。
4. 信用风险: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存在合约到期无法履约造成违约而带来的风险。
5.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风险控制
1. 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了《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要求,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交易审批权限、操作程序、风险管理及信息披露做出了明确规定,能够有效规范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控制交易风险。
2. 交易对手方管理:公司将慎重选择信用良好、规模较大,并能提供专业金融服务的机构为交易对象。公司仅向资信良好、具有合法资质的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信托、银行理财子公司、基金公司或私募机构等机构购买其发行的衍生品的资管产品,以规避可能产生的信用风险。
3.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格控制风险。
4. 审计监察部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要定期及不定期检查,并督促财务中心对金融衍生品交易资金运用的活动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相关的财务核算工作。
5.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随时调查跟踪公司金融衍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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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