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雪松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强化并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准、增强公司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子公司是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由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各种业务和事项;
(二)重要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与环节,采取更严格的控制措施,确保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制衡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营效率;
(四)有效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公司全体人员应自觉维护内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发现问题能够得到及时的反馈和纠正;
(五)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六)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坚持以风险控制、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风险为原则;
(七)成本效益原则:内部控制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
本实现有效控制。
第五条 公司建立与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包括下列要素: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公司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公司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公司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公司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公司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公司内部、公司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公司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第六条 公司运用信息技术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与经营管理相适应的信息系统,促进内部控制流程与信息系统的有机结合,实现对业务和事项的自动控制,减少或消除人为操纵因素。
第七条 公司建立内部控制实施的激励约束机制,将各责任单位和全体员工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纳入绩效考评体系,促进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本制度及其配套办法,明确贯彻实施本制度的具体要求,指定内审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内部控制系统的建立实施及日常工作,对公司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部环境
第九条 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议事规则,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形成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股东会享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合法权利,依法行使公司经营方针、筹资、投资、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表决权。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的经营决策权。经营层负责组织实施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事项,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条 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
第十一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第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勤勉义务。
第十三条 公司设立内审机构。内审机构负责审查公司内部控制,监督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协调内部控制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等。内审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独立性、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四条 公司应不断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应保证内部审计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工作的独立性。
第十五条 上市公司应当设立内部……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