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484 证券简称:江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2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
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
事会的职权将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修订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
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附件
章程修改对照表
原条款 修改后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 (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规定,制订本章程。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南通江海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 六 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845,286,241 元 850,523,941 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
代表人。
新增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
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
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
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
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新增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
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工作经费,为党组
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二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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