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0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0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6 月 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本次会议已于 2025 年 6 月 4 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 5 名,实到监事 5 名,通过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为监事李旸先生和王旭亮女士。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议案》
公司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对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享有的债
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同时,公司拟向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6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及论证后认为,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1 本次交易方案概况
本次交易包括(一)重大资产出售;(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三)募集配套资金,即: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筑股份”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蜀道集团”)持有的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道清洁能源”)60%股权,同时拟向四川蜀道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四川发展磁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发磁浮”)100%股权及对其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向四川路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路桥”)出售成都市新筑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筑交科”)100%股权、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并视具体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前述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募集配套资金以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为前提条件,其成功与否并不影响重大资产出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的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2.2.1 重大资产出售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轨交集团出售川发磁浮 100%股权、对川发磁浮享有的债权以及其它与轨道交通业务有关的部分资产,拟向四川路桥出售新筑交科 100%股权以及其它与桥梁功能部件业务有关的资产和负债。
截至目前,拟出售资产的评估尚未完成,本次拟出售资产的最终交易价格将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评估机构出具并经有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评估报告中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相关
方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2.2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新筑股份拟向蜀道集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持有的蜀道清洁能源 60%股权,其中,蜀道清洁能源持有的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1%股权不在资产购买交易的标的资产范围内(四川路桥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四川欣智造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除外)。
本次交易完成后,蜀道清洁能源将成为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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