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2476 证券简称:宝莫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1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回购交易履约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回购事项概述
2024 年 4 月,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
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宝莫”)与蔡建军、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众鑫”)、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景矿业”)在成都市共同签署《成都宝莫矿业有限公司、湖南众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蔡建军、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关于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之股权回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回购协议》”),约定由湖南众鑫回购成都宝
莫持有的日景矿业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回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
2024 年 12 月,湖南众鑫依据《股权回购协议》指定湖南鑫聚矿业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履行剩余回购价款支付义务,约定支付完毕后由成都宝莫将所持日景矿业股权过户至湖南鑫聚名下。
2025 年 2 月 28 日,成都宝莫收到湖南众鑫与湖南鑫聚联合提交的《延期并
分期付款申请书》,申请将剩余款项分期支付并延期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结清。
依据《股权回购协议》相关约定及上述申请,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七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成都宝莫与湖南鑫聚、湖南众鑫、蔡建军、日景矿业(以下合称“交易对手方”)签署《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
公司股权回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
约定,交易对手方应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全部股权回购价款,实际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成都宝莫已累计收到交易对手方支付的股权回购价款、回购溢价
款及违约金 190,380,000.00 元,尚余 38,504,874.01 元股权回购价款及自 2025
年 7 月 1 日开始的违约金未支付。
二、股权回购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交易对手方向成都宝莫支付了上述所欠股权回购款项 38,504,874.01
元。此外,湖南鑫聚向成都宝莫提出申请,希望免除从 2025 年 7 月 1 日开始的
违约金。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同意醴陵市日景矿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过户暨豁免部分违约金的议案》,同意豁
免交易对手方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董事会审议日(2025 年 9 月 4 日)的违约
金 1,325,543.59 元,并同意成都宝莫按协议约定配合办理所持日景矿业股权的变更登记相关手续。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豁免交易对手方部分违约金事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日景矿业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毕后,《股权回购协议》《补充协议》项下交易将全部完成。
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