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2472 证券简称:双环传动 公告编号:2025-049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
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整体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公司拟向金融机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融资,为确保生产经营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为部分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 43.10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部分控股子公司与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不超过 1.40 亿元额度的融资担保,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以上担保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7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浙广场支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环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环一科技”)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浙广场支行开展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人民币 5,000.00 万元。
以上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华浙广场支行
2.保证人: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浙江环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在 2025 年 8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限
签订的全部授信业务合同。
6.担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5,000.00 万元
7.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为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他费用。
8.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的约定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务人宣布任一笔主债务提前到期的,该笔主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日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余额为 166,813.70 万元,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8.92%。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双环传动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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