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5
证券代码:002471 证券简称:中超控股 公告编号:2025-074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星期四)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西郊工业园振丰东路 999 号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现场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变芬女士。
6、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690 人,代
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8,049,01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8.1222%,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 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31,336,03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6.90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8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6,712,98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2210%。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中超电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 242,264,1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6679%;
反对 4,71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003%;弃权1,07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318%。本项议案为特殊议案,需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才能通过。根据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0,928,16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873%;反对 4,713,6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036%;弃权 1,071,15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09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指派王佳乐律师、吴辰超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路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