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6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现修改为
第八条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人的董事长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总经理辞任的,视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由公司承受。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 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
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第九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 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承担责任。
第十条 第十条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 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公司章 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可以起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 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
诉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理人员。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公司章程、股东 公司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财 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审计委员务会计报告、债券持有人名册等重要文件置备于公 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债券持有人名册等重要司,并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保存期 文件置备于公司,并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限内,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规定的保存期限内,妥善保管相关文件。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理人员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由此给公司 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由此给公司造成损
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公司股份的发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
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类别的每一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相相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 同;认购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额。
第二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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