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1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60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事项审议情况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22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加盟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时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已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有效期至下年度审议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
于 1 月 23 日、2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鉴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通有限”)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申通担保 202401)约定的保证额度有效期即将到期。为延续上述合作,近日,申通有限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重新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申通担保 202501),申通有限为债务人(公司加盟商)向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或兴业银行其他分支行申请的“兴速贷”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本次担保在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对象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经公司严格审核且与公司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符合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条件的公司加盟商,其具备良好的信誉和一定的资金实力。公司将在审慎评估被担保对象的资产
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的基础上,筛选确定具体的被担保对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与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合同主体
债权人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保证人:申通快递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担保金额:本合同项下的保证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
4、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所担保的债权(“被担保债权”)为经保证人依据合作协议2推荐、债权人审核通过后,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及合作协议的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兴速贷”借款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5、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为上述被担保对象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加盟商的融资能力,进而提高加盟商的经营实力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公司将严格评估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并由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综上,本次担保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度为 229,8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
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3.43%,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总额度为 209,800 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 20,000 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的金额为 214,265.74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1.85%,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余额为 200,265.741 债权人:含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及按照《最高额保证合同》关于“债权”等事项的约定实际发放“兴速贷(申通快递专属)”借款款项的兴业银行其他分支行。
2合作协议即债权人与保证人双方签署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关于“兴速贷(申通快递专属)”业务合作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万元,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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