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年8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年度报告其他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应用指南、解释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的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违反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有关年报信息披露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规则要求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及公司其他内部制度规定,存在重大差错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中披露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年度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五)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四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
(二)过错与责任相适应;
(三)责任与权利相对等;
(四)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
第五条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重大会计差错是指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重要性取决于在相关环境下对遗漏或错误表述的规模和性质的判断。差错所影响的财务报表项目的金额和性质是判断该会计差错是否具有重要性的决定性因素。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更正;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更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六条 年度报告中其他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
准:
(一)与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相比,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未予说明;
(二)与最近一年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未予说明;
(三)各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披露总额与该报表项目存在重大差异,未予说明;
(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披露存在遗漏、或者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与实际交易总额存在重大差异,且未予说明;
(五)遗漏重大诉讼项目、承诺事项或者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六)其他财务信息披露与《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中国证监会的披露要求不符,未予说明。
第七条 除前条所述外,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还包括:
(一)每股收益计算存在重大差错的;
(二)净资产收益率计算存在重大差错的;
(三)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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