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6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2025-047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7.60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详见公
司分别于 2025 年 3 月 29 日、2025 年 4 月 26 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号)、《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号)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6 号)。
由于公司实施了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及《回购报告书》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方案中的回购价格由不超过 17.60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 17.54 元/股。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 年 9 月 2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详见公司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号)。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截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9,503,864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79%,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 13.9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 12.1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250,791,164.24 元(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9 月 2 日至 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符合公司既定回购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间和资金来源等相关内容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与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
司的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骨干员工与公司形成命运共同体(长期)、利益共同体(中期)和责任共同体(日常),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增强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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