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002465 证券简称:海格通信 公告编号: 2025-037 号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11 日在《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6 号)。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7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海云路 88 号海格通信产业园模拟器三楼会议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余青松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825 人,代表股份 753,619,9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30.36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651,278,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241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819 人,代表股份 102,341,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12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22 人,代表股份 120,208,259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4.84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17,867,1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7199%。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819 人,代表股份 102,341,13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236%。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750,676,0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094%;反
对 2,372,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48%;弃权 57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7,264,29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509%;反对 2,372,6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738%;弃权 5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53%。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湛小宁律师、王语轩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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