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格通信”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海格通信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97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77,385,27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0.46 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55,449,997.42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3,820,543.44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841,629,453.98 元。
截至 2023 年 10 月 13 日,中信证券将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发行费用
13,055,489.80 元(含增值税)后的募集资金余额 1,842,394,507.62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广州东逸花园支行开立的账号为 723777672545 的募集资金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C10406号),确认本次募集资金已经到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入募集资金项目404,218,233.61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490,774,235.99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1,383,243,833.99 元(包含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07 年 8 月召开的 200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广州海格
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随后根据深交所出台的有关制度,公司于 2010 年 10 月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重新修订。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进一步修订。根据公司《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严格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按季度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审计委员会。
2023 年 5 月 8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其他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
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中信证券签订了《广州海格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上市之承销及保荐协议》,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保荐人,中信证券具体负责本次发行上市的保荐工作。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
河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3 年 11 月 9 日,公司与广州海格晶维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格晶维”)、保荐人中信证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与广州海格天腾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
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2024 年 6 月 7 日,公司与保荐人中信证券、中信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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